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的通知

2021-04-29 | 责任编辑:admin | 浏览数:1164 |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的通知

陕建质发〔202118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坚决杜决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五一”期间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2147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省、市(区)两级均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从即日起至55日结束。省厅将安排6个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组,对各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和执法检查。各市(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结合近期省厅部署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

  各级开展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按照“四不两直”方式,采取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深入施工一线,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安全生产隐患,责成当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省厅还将重点检查各市(区)住建部门落实416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推进会的情况;423日下发的《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16号)情况;是否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在辖区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在排查整治中是否严格执法;是否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暗防抽查。

  二、查访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查访范围及重点

  采取随机巡查的方式,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查访,重点是:

  1、“十四运”场馆配套设施、及周边在建工程项目,地铁及新开工的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省安委办3月份发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相关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3、省厅在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中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整改情况。

  (二)重点内容

  1、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抽查项目是否明确网格员、网格长,是否按照频次到场检查。

  2、企业自查、项目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是否有隐患排查记录。

  3、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4、建设、施工、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安装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6、《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贯彻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配置、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防火管理情况。

  10、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预案制定情况。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推进情况。

  12、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各市(区)要立刻动员起来,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组织本辖区的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实现对所辖县(区)全覆盖。要重点督促所辖县(区)也要全面行动,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务求暗访实效。各市(区)对省厅反馈的暗访抽查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在收到《执法建议书》等要求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和处罚结果上报省厅,逾期不上报或者是“只整改无执法”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各市(区)对查出的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要通过严格执法和媒体公布等手段切实增强工作效果,坚决避免走过场。

  (三)强化信息报送。从即日起至630日,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各市(区)应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信息,重点是: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落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情况。

  即日起至55日,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前一天工作情况;5612时前,将本地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和执法检查整体情况及统计数据汇总后形成专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省厅。

  56-630,每周一下午17:00报送上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情况,63012时前,将本地区总体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厅。

  联系人:张斌   电话:02963915782  63915700(传真)

  电子邮箱:2194003827@qq.com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5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大排查大检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